(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1日電)新竹縣4名男子在新竹與苗栗交界的樂山林道山區盜伐珍貴扁柏,遭巡邏員警攔查,警方調查4人互有親友關係,無視軍事管制區告示,肆無忌憚闖入禁區犯案,訊後移送法辦。
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五大隊今天表示,觀霧小隊員警19日午後執行樂山林道巡查勤務時,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停放在樂山林道9.5公里處,車內空無一人,但當地並非雪霸國家公園巨木群步道的登山健行路線,相當可疑,於是通知苗栗縣警局大湖分局觀霧派出所、新竹林管處竹東工作站等人在附近埋伏。
員警在2公里外埋伏多時,到了傍晚這輛車下山,立即上前攔查,在由張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內,查獲總重138公斤的扁柏木塊共11塊,及1袋裝有8小塊、總重3公斤的扁柏樹瘤,另有發電機、鏈鋸、鋤頭、番刀及安非他命吸食器等。
警方調查,張男(42歲)與夏姓(35歲)、劉姓(43歲)、曾姓(36歲)男子互為表兄弟及朋友關係,4人相約前往苗栗縣泰安鄉與新竹縣五峰鄉交界的樂山林道盜伐扁柏,由於樂山林道6.5公里處以上已被劃設為軍事管制區,4人無視「軍事重地 禁止進入」的告示牌,仍闖入盜伐。
警方會同新竹林管處前往盜伐點勘查,確屬國有林班地,現場遺留遭盜伐扁柏樹頭,經鑑定比對新鋸切痕跡與嫌犯竊取贓木相符。
由親友團組成的山老鼠集團到案後,張、夏兩人矢口否認犯行,辯稱只是要上山巡視種菜水源;劉男則坦承受僱於張、夏兩人,以1次新台幣5000至6000元代價揹木頭;另外曾男供稱,因積欠張男3萬元債務無力償還,只好幫忙揹木頭抵債。全案訊後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罪嫌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,將張男等4人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。1050721
















